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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急预案备案服务范围
1.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仓储设备)、储存企业(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经营企业除外)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敏感词]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
2. 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
3. 工矿商贸企业,包括:金属冶炼、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二、应急预案的类型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2.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3.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应急预案编制流程
1.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2.资料收集;
3.风险评估;
4.应急能力评估;
5.编制应急预案;
6.应急预案评审。
四、提交材料
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2.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应急预案评审书面纪要(论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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