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咨询电话:0755-27322216
售后服务电话:4009017907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腾丰五路2号A栋1单元301
服务邮箱:彭小姐
service@nrccsafety.com
投诉邮箱:彭小姐
complaint@nrccsafety.com
中国新化学物质注册
中国[敏感词]环保部于2010年1月发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7号令,以下简称新办法),并于同年10月正式实施。
哪些物质需要进行申报?
(1)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新化学物质及含有上述新化学物质的混合物;
(2)物品中含有有意释放的新化学物质;
(3)医药、农药、兽药、化妆品、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等产品的原料或中间体,若属于新化学物质,需进行新化学物质申报;
(4)表面活性剂、增塑剂、防腐剂、分散剂和阻燃剂等具有特定功能的中间产品或者制品,若属于新化学物质,需进行新化学物质申报;
(5)可变组分物质、复杂反应产物等无[敏感词]、不能确定分子结构的化学物质以及聚合物,若属于新化学物质,需进行新化学物质申报。
哪些企业需要进行申报?
生产新化学物质的企业;进口新化学物质的企业;利用新化学物质进行科学研究和工艺产品开发、研究的企业。
我们的服务
新化学物质的产品分析和确认
申报材料审核、申报整体方案的制定
申报相关的数据评估和缺口分析
协助理化、毒理、生态毒理学实验室开展测试,协助制定合理高效的测试方案安排测试
风险评估报告服务
申报材料的制作及递交登记中心
申报进程跟踪并及反馈
合格实验室的评估
合格高效服务机构的评估
境内代理人年度服务(包括申报的后续相关服务、执行代理人义务)
下一篇:危险化学品登记